曾都区各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招标工作已顺利完成,随州益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项目中标服务单位。为充实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保障各镇(街道)社工站常态化、规范化运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与社会治理效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站社会工作工作人员23人,具体招聘事项及条件公告如下:
(一)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为42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登记信息为准。
(三)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信网可查。
(四)身体与心理素质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基层入户走访、政策宣讲、等基层外勤工作。
(五)能力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群众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为民服务意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3. 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护理学、社区管理与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在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
6.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1. 本次招聘工作由随州益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自主开展招聘工作。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随州益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 拟聘用人员入职前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未在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 所有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本次聘用人员年度综合薪酬包干标准为人民币陆万元整。薪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以及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工会福利等其他法定福利。
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备齐以下完整材料:
1. 本人近一周内随州市中心医院出具的正规入职体检报告;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反犯罪记录证明。
七、报名及面试安排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备齐全部报名材料,前往随州益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并参加面试,并将个人相关资料(第六项)及应聘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878984593@qq.com;
3. 面试地点:随州益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随州香江商贸中心广州四街21号,联系人:程云云15997912137、姜翔 13308665286)。
1. 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面试费、培训费等费用,请勿轻信各类有偿辅导、保录信息。
2. 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招聘期间相关通知、结果将以现场告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因个人通讯不畅导致错失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3.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随州益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
随州益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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