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带头文明祭祀,严格遵守“八个严禁”。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带头文明祭祀、科学祭祀、环保祭祀、节俭祭祀、安全祭祀,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在清明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祭扫物品或各类节礼等行为;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祀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吃请、公款旅游、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要坚持从严执纪,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查实的,一律按照顶风违纪论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22-12388
中共随州市纪委
2021年3月30日
随州随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随才 job0722.com) 鄂ICP备13013606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6666号
地址:随州市海翼商业街5号楼随才 EMAIL:171814479@qq.com
ICP经营许可证:鄂B2-20240227 人力资源证: (鄂)人服证字〔2012〕 第1203000113号
Powered by job0722.com